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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小区将廉租房当作商品房售卖 55户业主无法网签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29) 浏览 156

西安某小区出现廉租房被当作商品房出售的情况,引发业主不满。刘先生购买的是高新区美寓华庭二期8号楼的小户型,每平方米售价约4000元。他表示,自己在购房时已当场付清房款,但未及时办理网签手续。当时临近春节,人员返乡,开发商仅让其签署了一份自制合同,并承诺年后补开发票和办理手续。

然而,新年刚过,刘先生在业主群中看到有人指出他们购买的房子实际上是西安市的廉租房,不能进行交易,也无法办理网签。他随即前往西安市房管局核实,结果确认这些房屋确实属于廉租房。据刘先生介绍,该栋楼共有55户属于这种情况,且全部业主均已付清全款。他感到非常震惊,称“我们隔壁的房子是商品房,手续齐全,价格也差不多,谁能想到同一楼层的就变成了廉租房”。

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美寓华庭8号楼共26层,每层有6户。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资料,该楼的03、04户型以及第一、二层的部分房屋被明确列为廉租房。这些房屋的建筑面积共计3117.61平方米,共55套,开发商陕西豪普置业公司曾与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协议,约定按5%比例配建廉租房,并在项目竣工后无偿移交政府。

关于为何廉租房被当作商品房出售,西部网记者联系了陕西豪普置业公司的法人杨杰。他表示,此事由之前的领导负责,自己作为新任法人并不知情,建议联系前任负责人了解详情。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杨杰表示目前无法处理,称“现在全在西安市房管局,你们要找就去找房管局”。

根据《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预售或销售配建的廉租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时,必须明确标注廉租房的楼栋和房号,并注明不得销售。此外,商品房项目销售完成后,必须完成廉租房的产权移交手续,才能继续办理其他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因此,若不能妥善处理刘先生等55户业主的廉租房问题,将会影响整个小区商品房的产权办理。

关于廉租房是否可以买卖,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中国的廉租房实行“只租不售”政策,仅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租。廉租房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形式。其中,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出资建设廉租房,以较低租金提供给住房困难户;租金补贴则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补贴,由其自行租赁社会房源。廉租房不具备继承权,且申请者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无房产证明、收入限制等。

对于新申请租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并且如果是离婚家庭,还需提供房产归并证明。此外,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家庭成员,如农村户口,需由乡或镇土地管理所和乡或镇人民政府共同出具无房产证明;城镇户口则需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仅面向低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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