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价环比首降 区县板块中通州最抗跌
北京房价环比首降
日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项目组发布了2017年5月份《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热点地区严厉的政策调控下,5月份热点城市房价涨速整体回落。受认房又认贷、多校划片政策试行、环京各城市联合出台重磅调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北京房价环比出现首降,环京房价出现大幅下跌。但5月份重庆、广州、青岛、成都、济南等城市房价环比涨幅仍然偏高。
具体到北京而言,各区5月份房价全面下跌,其中,西城区下跌8.43%、海淀区下跌7.45%,领跌于全市各区县板块。入学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强调实际居住及试行多校划片等,都对这两个板块虚高的“学区房”价格形成冲击。而通州区在北京各区县板块中,表现最为抗跌,仅环比下跌0.01%。这主要源于通州区实行双重限购政策,板块泡沫相对较低。
报告分析认为,5月份热点城市房价的相对稳定,主要源于政府对住房投资需求的严厉管控。预计,随着资金面的收紧,以及地方政府对住房投资需求特别是跨区域住房投资的联合管控,多数城市房价短期涨势将得到抑制,前期房价上涨过快、泡沫较大的城市如北京等短期仍将继续下跌,但房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报告建议,为进一步稳定房价,短期热点城市应坚持限购、限贷等需求调控政策。长期应通过城市群的发展,逐步缓解大城市住房供求矛盾。
买房后降价可退房吗
1、合同无效情形下的退房。
合同无效有很多原因,在此不能一一细数,只能择实践中之大端进行分析。首先,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未经法律规定之效力补正,则合同确定、自始、当然无效。此情形下,可以要求退房。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合同是否无效,能否退房?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目的是为国家宏观调空提供数据基础,法律规定不是作为效力依据。再次,土地不合法,可以要求退房。又次,开发商的严重不诚信行为可退房。较后,购房者不能以房价下降为由要求降低现有合同价款、也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房。关于这一点,可能是所谓“金融危机”后最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很多购房者都试图以此为由要求降价或退房。但是,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是不合理的要求。因为从法律上来讲,降价属于合同价格条款的变更,退房属于整个合同的解除,而合同变更须得双方达成一致。
2、根本违约情形下的退房。根本违约是违约行为中最为严重的形态,它直接导致合同相对方不能依据合同实现合同目的、取得期待利益,这种情况下,合同已经没有意义,法律允许解除。
3、面积误差情形下的退房。关于面积误差的情形和合理误差值,不管是法律还是合同的示范文本,均予以了明确规定(但允许约定优先)。一般以3%作为合理误差的参照。以此为是否退房的条件。
4、质量缺陷情形下的退房。此种情形主要是指房屋的主体结构或地基基础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房屋的安全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但是实践中这种情况一般不多见。
5、规划设计变更情形下的退房。实践中开发商改变规划条件、更改户型等情形是经常出现的,根据合同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书面通知购房者,征求其是否退房的意见。如果开发商怠于通知,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6、延期交房情形下的退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我们在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因为逾期交房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所以不管法律还是合同对开发商的这一违约行为都必须予以适当归制,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归结起来,逾期交房的条件主要是期限问题,而期限问题一般由合同约定,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两个点:60日和90日。一般逾了这个期限,购房者即可要求退房。
7、逾期付款情形下的退房。这种情形下的解除权一般是保留给开发商。主要指购房这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将房屋另行出卖,以保护开发商的利益。
8、办证迟延(不能)情形下的退房。办证迟延(不能)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利益,故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办证迟延的情形,一般根据合同约定的办证较后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后,仍然不能办证的,购房者可选择退房。
9、按揭办理不能情形下的退房。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A、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或者开发商,或者购房者。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开发商可以解除。此为一方解除权。B、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此种情况下既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也不是购房者的原因,则开发商和购房者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此为双方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