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二维码登记新举措,省时高效助力流动人口管理
出租房管理一直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难点,主要问题在于租户信息的登记与汇总。为破解这一难题,奉化公安推出了一项创新举措——在出租房门牌上张贴二维码,并配套使用“出租房管理APP”进行信息化管理。这一系统是奉化公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成果,不仅在全市率先实施,也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系统上线半个月以来,已有1.27万名流动人口通过自主申报完成信息登记。宁波锐泰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底盘转向产品的规模企业,拥有1000多名外地员工。过去,外地员工的居住登记需企业将员工名册送至辖区派出所,再由派出所导入公安数据库,员工本人也需前往派出所登记,流程繁琐、效率低下。如今,借助新系统,这些工作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企业负责人表示:“这套系统不仅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还能自动比对员工身份信息,为企业招聘提供了一道安全屏障。”
随着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的不断增加,奉化地区的出租房屋数量也在持续上升。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奉化登记在册的出租房屋已近8万间。在岳林公寓这一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公寓负责人周滨表示:“使用起来非常方便,不到5分钟就能完成。”他以前需要填写纸质表格并亲自送至公安机关,现在只需通过手机APP批量上传信息即可完成申报。
此外,该APP系统登记的信息内容齐全,有助于房东更好地掌握租户情况。目前,岳林公寓116名住户的信息已全部通过手机APP完成申报。
奉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东雷介绍,自主申报流程包括:首先扫描由公安部门统一安装在出租房门牌上的二维码,进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者在微信中搜索“奉化公安”公众号,点击“居住申报”入口。对于企业管理者和房东,还可以在公众号中下载专用APP,实现批量申报。登记信息将同步推送至流动人口协管员的“流管通”平台,由协管员上门核实。退房时,也可通过系统进行注销操作,无需再跑一趟派出所,真正实现了“入住、注销一次都不用跑”。
关于是否必须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登记备案并非租赁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除非当事人特别约定以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否则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进一步明确,若一方以未办理登记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若当事人约定以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则从其约定。当然,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仍可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