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用户注册需注意合同条款,避免事故后承担贬值损失费
案情介绍:
林先生在使用共享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他先行垫付了维修费用,随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然而,林先生并未预料到,共享汽车运营公司要求从其垫付的维修费用中扣除车辆贬值损失。该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主张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导致残值受损的情况下,用户需按事故前评估车价的30%承担车辆贬值损失。林先生则认为,自己在注册平台时并未注意到相关协议内容,且车辆已购买保险,事故损失已由保险公司赔付,因此不应再承担车辆贬值损失费用,要求公司退还相应款项。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先生主张其未留意协议内容,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因此,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 共享汽车平台的注册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协议中的条款对用户和平台均具有法律效力。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应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2. 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常,共享汽车平台的注册协议中会明确免责条款,甚至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或加速折旧费用作出较高赔偿比例的规定。一旦用户同意协议,即视为接受其中的条款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合同条款将成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林先生因自身过失未仔细阅读协议,未能注意到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相关约定,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此提醒广大共享汽车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平台免责条款及事故处理相关约定,以避免在发生事故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由于合同内容较为复杂,如遇到合同纠纷,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