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纠纷 > 正文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与种类解析,法律知识全面介绍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26) 浏览 172

一、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成立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真实的意思表示。然而,若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等原因,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将此类合同认定为可撤销合同。为保障当事人真实意愿,法律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撤销权,使其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从而使合同自始无效。

2. **撤销权行使具有自主性**: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属于其个人的自由意志。法律虽赋予撤销权,但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行使该权利。若撤销权人未提出撤销请求,合同仍保持有效,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 **合同在撤销前仍有效**:在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仍然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当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才自始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因存在法定事由,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其真实意思未能体现。在这种情况下,误解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2. **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因信息不对称或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显失公平。此时,遭受不公的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3. **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或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权利,行使后可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地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与限制**:

– 撤销权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撤销权消灭;
– 若撤销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通过行为表明已不再主张撤销,撤销权亦视为消灭。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