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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定义及常见类型解析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29) 浏览 184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当受损害的一方提出变更或撤销请求时,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在于:其具备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形式及订立程序均不违反法律,但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是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二、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
此类合同包括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 欺诈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另一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意思表示。
2. 胁迫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威胁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
3. 乘人之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境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其利益。

(二)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
此类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
1. 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合同性质、内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或合同当事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作出与真实意思不符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对合同中的重大事项存在误解;基于该误解,其意思表示存在瑕疵;该瑕疵是由于当事人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而非对方欺诈;误解导致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
2. 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或对方缺乏经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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