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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驾校涨价 学员起诉获法院支持返还学费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05) 浏览 210

新交规实施后,驾校调整培训项目并涨价,引发学员不满,进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部分学费。2012年10月12日,原告章某在被告蓝天驾校报名参加A2增驾A1的驾驶员培训,并缴纳培训费用58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行业惯例,学员交费后驾校即提供培训服务,学员需在半年左右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

2013年1月1日,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A2增驾A1的考试项目由原来的九项中选择六项,调整为十六项中选择九项,导致培训内容大幅增加。驾校因此要求提高培训费用,但章某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培训合同并退还部分学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行业交易习惯,已形成有效的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关系。驾校在章某报名后已安排其参加培训并完成科目一考试,履行了合同义务。然而,新交规的实施属于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章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驾校已为章某提供了部分培训服务,包括科目一培训,双方一致确认该部分费用为310元。据此,驾校应退还剩余学费5490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章某与蓝天驾校之间的培训服务合同,并要求蓝天驾校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章某学费5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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