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名毕业生签约后薪酬骤降 店大就能欺客?
654名毕业生签约后薪酬骤降
5月23日,中建四局三公司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回应“签约毕业生后骤降薪酬”相关处理情况,并向毕业生致歉。
5月22日,中青在线发文报道了中建四局三公司通知已签约毕业生见习期内薪酬待遇将大幅降低、工作地点也将调整一事。在中建四局三公司新员工QQ群内,共有700多名即将入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公司通知后,他们立即在QQ群内被禁言。对于突如其来的重大调整,不少学生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无法接受”。
对于不能接受调整的毕业生,中建四局三公司在这份通知中表示:基于工作地点及薪酬结构调整,如有同学因此希望解约,公司将不予追究解约金和解约责任。随《新员工通知》一起发放的还有一份《解约申请书》模板。
5月23日,中建四局三公司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上级及公司领导责成核查后认为:三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失当,以致发生偏离,给实际招入的65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影响,也损害了企业的良好公信力。(来源:腾讯新闻)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贵州省青年法学会会长孙光全表示:“应届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协议’,目前法律没有相关条文予以明确规范,所以‘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很多争论。”不过,他认为“三方协议”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预约”,原则上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应按照民法通则相应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三方协议’约定了单位未兑现承诺薪资应支付违约金的话,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孙光全解释。他提醒,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时一定要谨慎。
所以,最好在备注中详细约定薪资待遇、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等内容,并特别注意约定违约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