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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取消婚宴是否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判决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78

小张提前四个月在某酒店预订了总价22960元的婚宴,并支付了3000元定金。随后,他向宾客发出喜帖,准备举办婚礼。然而,在距离婚宴仅剩一周时,酒店突然来电告知,由于装修工程未能按期完工,原预订的场地无法使用,要求小张另选其他酒店。无奈之下,小张只能临时预订另一家酒店,结果因临时安排,同样的菜肴花费增加了5000元。小张向酒店追讨相关损失,但酒店以非故意违约为由拒绝赔偿。小张因此将酒店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与酒店之间已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酒店因装修问题未能如期提供婚宴服务,其违约原因既不属于不可抗力,也不属于意外事件,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小张已支付3000元定金,而酒店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婚宴无法如期举行,因此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终,法院判决酒店双倍返还定金共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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