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1200枚硬币支付抚养费引热议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分手后,孩子由女方刘某抚养,法院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孩子400元抚养费。然而,张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支付义务,刘某遂向中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28日,中牟县法院法官向记者透露,张某竟用1200个1元硬币来支付抚养费。
2008年初,刘某与张某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4月13日,两人举办了结婚典礼,随后儿子出生。随着孩子的到来,两人感情逐渐破裂,最终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在协议中约定,张某自2013年5月1日起,至孩子年满18岁为止,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且需在每三个月的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前完成支付。
然而,8月底,刘某仍未收到张某支付的7月至9月的抚养费。9月12日,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23日,张某带着一个白色塑料袋来到法院,将装有1200个1元硬币的袋子放在桌上。执行干警接收后指出,张某虽然配合执行,但这种以硬币支付的行为既不理智,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经过干警劝导,张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欠妥,表示今后会与刘某好好沟通,按时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