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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闪婚后遭家暴毒杀丈夫未遂被判四年,家庭矛盾引发悲剧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01) 浏览 189

23岁的李红与25岁的新民市姚堡乡某村村民郭东(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结婚。婚后一年多,两人迎来了第一个孩子。然而,由于相处时间较短,加之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夫妻关系并不和谐,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在情绪激动时,郭东多次动手打人,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双方都萌生了离婚的念头。

每当李红提出离婚,郭东总是坚决反对。一次,郭东发现李红在网上购买了一瓶浓硫酸并带回家,心中感到不安,于是将浓硫酸藏了起来。去年7月2日早上6时许,郭东吃着妻子端来的炒饭,发现饭中有些异样,不仅味道奇怪,还看到饭里混有红色的小颗粒。他随即放下饭碗,不再食用。不久后,郭东感到腹部疼痛,并在儿子的炕边发现了几粒红色颗粒,意识到妻子可能在食物中投放了老鼠药,意图毒害自己。

考虑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刚满一岁的儿子,郭东最终心生悔意,决定不再追究。他主动向公安机关写了一份谅解书,表示对李红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李红在被刑事拘留后,态度坚决,坚持要与郭东离婚。

新民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红因家庭矛盾,故意在郭东的食物中投放含有致命成分的“一步亡”老鼠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由于李红的行为未造成实际死亡后果,且案件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李红当庭自愿认罪,郭东也表示谅解,加之李红无前科劣迹,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主审法官林述静指出,此案本可避免。她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年轻情侣在交往过程中应多增进了解,尤其要关注彼此的性格和生活习惯,避免冲动结婚或闪婚;其次,年轻夫妻成家后,应学习有效的沟通方式,遇到矛盾时及时交流,避免冷战,学会换位思考,共同寻找解决办法;最后,夫妻发生矛盾时,不应轻易搬来父母介入,以免引发更大的家庭冲突。家长在调解过程中应更多关注引导子女自行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干涉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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