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风险高,儿媳离婚后房产归属成谜
李霞年近半百,最近心情一直低落。她已经筹齐了房子的首付,却在申请贷款时被银行拒绝,原因包括她是外地人、年龄偏大以及没有稳定工作。虽然李霞早已准备好还贷资金,但她并不想全款买房,因为还要维持日常生活,而且儿子郭项年内即将结婚。李霞眼光独到,认为幸福小区的房价未来会大幅上涨,但没想到会遇到贷款限制的问题。
郭项与女友黄宁已经恋爱三年,即将步入婚姻殿堂,这曾是李霞最欣慰的事情。然而,售楼处多次催促她尽快办理贷款手续,还提出一个建议:找一位有本地户籍且有工作的亲属代为办理。李霞也曾考虑过这个办法,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直到某天,黄宁来家中做客,李霞灵机一动,认为这个未来儿媳正是最佳人选。
于是,李霞与黄宁商量,决定以郭项和黄宁的名义购买房屋,并顺利办理了贷款手续。几年来,生活看似平静,但不知从何时起,郭项与黄宁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频繁争吵,甚至达到分居的地步。这让李霞既担心儿子的婚姻,也忧虑自己尚未还清的房贷。
不久后,黄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霞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而更令她焦虑的是,房屋登记在黄宁名下。面对这种情况,李霞无奈之下来到律所求助。
王传虎律师分析本案,指出“借名买房”是指购房款由实际出资人支付,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一种购房方式。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规避限购、限贷等政策,但在实践中却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李霞本意是借助儿媳的名义购房,以为一切顺利,却忽略了婚姻关系可能破裂的现实。
在了解案情后,王传虎律师果断决定,必须阻止离婚诉讼的正常进行,否则房屋归属问题将难以厘清,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面临分割。同时,考虑到郭项与黄宁婚后一直居住在本区,而非受诉法院所在地,律师还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并在房屋所在地另行提起“房屋确权”诉讼。此举不仅有助于将离婚案件转移至本区法院审理,还能在离婚诉讼前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实现双重目的。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最终结果如何,王传虎律师都提醒大家,借名买房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必须谨慎对待。如果确实需要借名购房,应在事前签订明确的“委托购房协议”,详细约定购房事实、出资情况及房屋归属等条款。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