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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权分割出现争议 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

婚姻家庭 1年前 (2023-07-30) 浏览 88

案情简介:离婚股权分割出现争议

原告诉请离婚,原被告关于股权分割产生分歧。原告主张被告顶张伟名字买的新泰商砼股份3000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主张该股份为张伟自己所有,对该股份原、被告均认可在张伟名下。原告主张为张某所有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对于被告主张原告名下还有沂南商砼股份5000元、日照商砼股份6000元、沂水商砼股份6000元、减水剂股份5000元、煤球厂股份是1550元而非原告所说的1300元,原告不予认可,且双方未提供证据证实。

法院判决:原告毛某分配给被告股份数额张某437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的规定,原告毛某名下公司股份总额为44825元,张某名下公司股份总额为36075元,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原告毛某分配给被告张某股份数额4375元。

律师说法: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分割股权也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其次,调查清楚配偶所占份额。份额确定后,可以自行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由于股权的分割会导致公司股东数量发生变化,因此在公司又存在其它股东、即股东人数不限于夫妻二人的情况下,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另案依《公司法》的规定处理股东间内部争议,或建议当事人另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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