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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人逃逸致死,被判交通肇事罪三年缓刑五年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13) 浏览 173

去年八月份的一天深夜,枣庄市一名男子冯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北外环行驶时,撞倒一名行人后逃离现场。被撞行人虽经抢救,但仍不幸身亡。近日,冯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了解,冯某早在2009年就曾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安徽省某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4年,他再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枣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冯某提起公诉,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7日,冯某驾驶一辆红色豪爵钻豹125型两轮摩托车,沿市中区北外环通往凤凰岭村的南北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凤凰岭村南约100米处时,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某受伤,冯某本人也受了伤。事故发生后,冯某未停车救助,而是选择驾车逃逸。王某某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冯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冯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在庭审过程中,冯某对所犯罪行没有异议。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其赔偿情况及认罪态度,法院最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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