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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驾车肇事致妻死亡,是否需向近亲属赔偿?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8-03) 浏览 204

案情简介:
曲某与常某为再婚夫妻。2015年12月12日15时许,曲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子常某在行驶过程中,右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孙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曲某受伤,常某不幸当场死亡。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曲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常某无责任。曲某所驾驶的小轿车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随后,常某的父母及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曲某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94,823.30元的70%,即486,376.31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义务人应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因此本案原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本案中,曲某在驾驶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具有法律效力。经另案确认,受害人常某的损失共计691,512.83元,孙某所驾驶车辆的承保公司、车主及挂靠公司已按30%的责任比例承担了相应赔偿。曲某作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本应承担剩余损失的70%。但考虑到曲某与常某系夫妻关系,且事故发生在二人日常出行过程中,其作为赔偿权利人之一,应受偿部分需予以扣除。因此,法院酌情减轻其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曲某赔偿常某父母及女儿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213,705.97元。

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曲某因驾驶不当导致妻子死亡,不仅使自己承受失去亲人、家庭破裂的痛苦,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一时疏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如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类似纠纷,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交通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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