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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退休年龄员工工作死亡 公司是否需担责?法律解析与案例分析

劳动纠纷 1年前 (2024-09-02) 浏览 253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樊某开始在某公司从事工程预决算工作,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同年10月15日下午4时许,樊某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不幸去世。樊某去世时已年满60周岁,其与公司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依法按雇佣关系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作为雇主,应对樊某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樊某的家属赵某、李某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28,843.60元。

律师说法:
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工作中死亡,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公民的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法律保护。樊某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其与公司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应按照雇佣关系处理。樊某在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常规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公司未能充分考虑其年龄及健康状况,未合理安排其劳动强度和时间,存在一定的过失。因此,法院认定公司应对樊某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并酌定其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313,843.60元。

以上是关于“已达退休年龄者在工作中死亡,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的案例分析。如您在该方面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的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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