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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玩游戏被开除,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13) 浏览 203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某计算机公司负责人王经理表示,去年9月和10月,公司连续两个月业绩下滑。经调查发现,员工在上班时间频繁使用公司电脑进行“偷菜”游戏,影响了正常工作。公司随即通过召开会议和在内部QQ群发布通知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警告。

然而,在去年11月27日的一次突击检查中,公司发现员工李某正在玩“偷菜”游戏,随即对其使用的电脑进行了封存。当天,李某主动打电话提出辞职。次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一是拒绝李某的辞职申请;二是予以开除;三是停发其应得工资、补助及奖金,并计划在3至6个月后,扣除因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待其完成工作交接并消除不良影响后再发放。

关于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近日,洛阳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内容指出,公司应向李某支付2014年11月的工资688元,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此外,公司还需支付双倍工资,理由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即该计算机公司)应向申请人(李某)支付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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