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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涨100元,部分群体额外倾斜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38

《通知》明确,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时间如下: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但不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部分,按以下两方面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则针对三类特殊群体,分别给予额外增加:
第一类是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但不满70周岁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但不满75周岁者,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但不满80周岁者,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但不满85周岁者,增加70元;年满85周岁但不满90周岁者,增加80元;年满90周岁者,增加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二类是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和180元;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对于未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也增加180元。

第三类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其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若低于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则补足至该平均水平。

据悉,自2005年起,河南省已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约274.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7年的795元提升至2012年的1593元,人均增长798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排名由第25位上升至第19位,从中部六省第4位跃升至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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