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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名退休职工遭欠薪 法院调解成功解决纠纷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29

浙江衢州10名退休职工讨薪无果,最终通过法院调解解决。因公司经营不善,吴某等10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被拖欠工资共计49169元。他们曾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由于均已退休,仲裁机构按规定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吴某等人向衢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

衢江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联系了公司负责人陈某,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公司与10名职工达成一致,约定公司在9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欠工资。法院随后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其具有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职工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诉前调解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的非诉讼性质调解;另一种则是由法院立案庭法官单独或联合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主持的具有诉讼性质的调解。此次调解属于前者,通过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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