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被啤酒瓶炸伤责任如何划分?主客各承担一半
2012年12月3日,在江西省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积极调解下,两位昔日好友因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重归于好,再次握手言和。事情发生在8月5日,星期天。当天,原告张某接到好友金某的邀请,称周末大家都有空,希望张某能参加聚会。当晚的聚会气氛热烈,众人欢聚一堂,畅饮谈笑。
在金某起身倒酒时,不慎撞倒了放在张某身边的啤酒瓶。啤酒瓶滚落并撞向墙角,瞬间炸裂,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张某的小腿,导致流血不止。众人立即采取行动,将张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张某因此支出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元。
由于张某与金某就医疗费用的分摊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情简单、诉讼金额不大,且双方曾为好友,遂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法官将双方邀请至诉前调解办公室,耐心主持调解。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最终金某同意承担张某医疗费用的一半,并当场支付完毕,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