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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也能赢官司!男子凭银行转账单成功追回60万元借款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88

吴华居住在湘潭县易俗河镇,他声称自己与胡东的妻子是表兄妹关系,两家关系一直很好,经济上也常有相互支持。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胡东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吴华借款。吴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累计借给胡东120万元,胡东已偿还60万元,尚欠60万元未还。

胡东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仅凭银行转账凭证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只有借条或欠条才能作为民间借贷的合法、直接证据。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2008年9月12日,吴华因煤矿入股需要资金,口头向胡东借款30万元,胡东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该笔款项借给吴华。此后,从2008年9月25日至2010年7月26日,胡东又以生意资金需求为由,多次向吴华借款,吴华通过银行转账分11次共计借出150万元,其中包括偿还之前所借的30万元。2009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期间,胡东通过银行转账分7次偿还吴华60万元。

整个借贷过程中,双方的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未出具任何借条或收条等书面凭证。经核算,扣除已还款项后,胡东仍欠吴华60万元。今年11月底,湘潭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胡东关于“无借条即无借贷关系”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吴华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判决胡东应向吴华返还借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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