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生死状”引争议,免责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一、天津高校要求学生签署“生死状”
近日,天津医科大学要求学生签署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其中第四条内容引发广泛争议。该条款规定,若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甚至死亡,学生及其家属不得追究组织者的赔偿责任。对此,一名学生表示质疑:“这不就是让我们签署意外死亡学校免责的‘生死状’吗?”
二、此类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方试图通过“生死状”推卸责任的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依据《合同法》,若免责条款涉及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该条款自始无效。因此,即便学生签署了此类协议,一旦在测试中发生意外,其本人或家属仍可依法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次事件反映出学校在面对学生意外事故时的被动与无力,尤其是在受害者家属提出高额索赔的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随意制定的免责条款应受到问责。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在风险预防和事务处理中,应体现出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那种以强权压制规则、忽视法律底线的做法,终将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