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签生死状,此类条款是否有效?
一、天津高校签生死状
天津“这不就是让我们签署意外死亡学校免责条款吗?”说这话的,是天津医科大学的一名学生。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天津医科大学要求学生签署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其中第四条规定:学生如果因测试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或死亡,学生及其家属放弃追究组织者赔偿的权利。由此引发学生的不满,才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但是,这样的生死状真的具有法律效益吗?
二、此类条款是否有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管校方推脱责任的“生死状”是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自始无效。天津医科大学组织的体质健康测试中,一旦有学生发生意外,其本人或家属仍然可以要求组织者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生死状”事件背后则是学校面对受害者家属巨额索赔时的无奈与无助。需要关注的是要问责如此随意违规的条款的出处,校方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应当在预防风险和处理事务中体现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落后的、固执的强权主义在未来难以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