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小伙宾馆电梯井坠亡,家属质疑死因蹊跷引调查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30) 浏览 171

28岁小伙小袁在庐江县城一家宾馆内不幸坠亡,引发广泛关注。据警方初步调查,小袁大约在3月30日晚上21:30左右入住宾馆,随后在21:40前后离开,不久后从3楼的电梯井坠落身亡。事发后,有人报警称发现一名男子从电梯井口坠落,警方和急救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确认小袁已无生命体征。

小袁的堂哥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宾馆3楼的走道尽头,有一扇木门,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空间,而电梯井井口就设在空间的拐角处。“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他是如何从井口掉下去的?难道他就没发现脚下有个深坑吗?”堂哥提到,他在事发当天上午曾到现场查看,发现井口边有围挡,但也有传言称当晚并未设置围挡,这让他对事件的经过更加疑惑。

小袁的家人认为,他的死因存在疑点,目前仍在寻求真相。昨日下午,多位亲属前往辖区庐城派出所了解情况。据派出所副教导员透露,警方已调取小袁生前的手机通讯记录,正在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同时,刑警队已对现场进行勘查,相关证据正在收集过程中。目前,涉事宾馆已被责令停止营业,并对负责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具体责任认定仍需等待调查结果。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有义务保障设施的安全。若因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小袁作为宾馆的住客,与宾馆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责任确保其提供的设施安全。若电梯井存在安全隐患,且未能及时防范,酒店或将面临法律责任。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真相有待进一步厘清。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