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错捐成三万 捐款错了可否撤回
三百错捐成三万
还记得赵本山在春晚上的小品吗?明明只想捐款四千的赵本山,因为操作错误,导致捐款变成了四万,让人懊悔不已。然后没想到,最近,市民李先生,居然也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一起来看看。李先生介绍,月初,他浏览网页时,看到“白血病的哥哥文飞达急需50万治疗”的项目,想贡献300元爱心,但切换微博手机端付款时,由于输入法的问题,没有看清楚小数点,也没有选对项目,鬼使神差的把30000元,错捐给了一个自称是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支持的,关爱贫困残疾人陈兰堂的项目。
记者看到,在爱心排行榜上,李先生30000元的捐款金额非常醒目,已经远远超过了该项目的目标金额1320元,李先生介绍,他也尝试联系该基金会,请求能够退回金额,但是遭到对方拒绝。理由是,当前已经捐赠给求助者时,就已经没有了对善款的使用权。此外,记者也尝试了一下捐款给陈兰堂老人的项目流程,结果发现,过程中并没有弹出任何慈善协议。而在其他公益平台的网页上,点击捐款之后,一般都是能够明确看到一个捐款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对此,记者也联系了新浪微博的公关,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有律师表示,即便是李先生捐赠完成之后,发现实际使用的钱,远远小于捐赠的钱,那么多出的部分,就是不当得利,平台应该依法给予返还。
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虽然改口称,钱能够退回,但是记者在接下来的采访中,发现了更多的问题。记者试图联系该项目上预留的受助人陈兰堂,拨打其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河北联合慈善基金会的一名志愿者对此解释称,陈兰堂老人因为年事已高,不会说普通话,而且也没有手机,所以网页上面的电话并不是陈蓝堂老人的,而是另一名爱心人士的。
那么该项目是否是真实有效的呢?记者也联系了该志愿者,起初对方答应,愿意提供陈兰堂老人所在村委干部的电话,以及相关资料,以供记者验明真伪,但是到了下午,对方却又改口称,自己人在外地,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发现,关爱贫困残疾人陈兰堂项目,虽然是河北联合慈善基金会认领的项目,但是其发起人却是一个名叫灿美化妆品的蓝V用户,该账户频繁在发布一些慈善信息,记者也辗转联系到了灿美化妆品的负责人。对方却对该项目一无所知。仅简单回应称,也许账号借给别人在用。其他并不清楚。对此,律师齐岩冰表示,按照慈善法的规定,任何从事慈善的组织,都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如果是冠以河北省头衔的机构,就必须在河北省民政厅注册。
不当得利如何返还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主要有两种: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3、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