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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写遗书称手术失败将与医院大闹 违规停尸触犯法律

法律知识 1年前 (2023-06-02) 浏览 72

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职业医闹”群体。双方矛盾尖锐导致患方得不偿失,医务人员也深受其害…

患者写遗书称手术失败将停尸索赔

据报道,湖南省汨罗市人民医院的一位医生在手术室捡到一份病人的遗书,遗书内容大致为:

一、如果手术出了意外事故死亡,必须由院方最低赔偿三十万元;赔偿未到位,尸体坚决不出人民医院大门。

二、后事安排:不管赔偿多少,先抽三万给勇军(患者儿子)的母亲做生活开支;除一切费用外,剩余的现款给勇军兄妹二人平分;办丧事总费用不超过三万元,不唱戏,不搞乐队,时间不超过5天。

据了解,这名患者大约60岁,男性,需要做一个膀胱结石的手术,这是一个小手术,很简单,当天已经完成,手术成功。手术前,医生跟患者及家属交流过手术的风险,已告知风险不大。捡到遗书后,很多医生表示惊讶,也觉得心寒,事后一名医生评论称:“没有一位外科医生在术前准备时是想着把手术搞砸,而你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还有这样的患者在谋划,你一旦失败之后如何让你万劫不复,真希望这不是真的。”

违规停尸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指出: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现如今,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已经超乎想象,患者不相信医生的话,即便医生真心实意为患者着想,力图依据其病情制订最合理的诊疗方案,仍有可能招致患者的不理解甚至怀疑。是什么导致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医疗的局限性?舆论的压力?还是其他…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然而他们在解决病人痛苦的背后也有常人难以理解的辛酸和无奈。医生和患者究竟谁才是弱者?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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