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小子将老师打住院 能否算工伤(图)
暴力小子将老师打住院
九年义务教育,小小年纪竟然多次暴打多位老师,最近的一次,这位不幸的女老师还因此住进了医院。学生和老师之间不应该是尊重和谐的吗?这怎么感觉像是学生在“体罚”老师啊!
据报道,因催小学四年级男生交作业,东莞一小学女老师陈某被打得旧伤复发住院。家长表示,道歉可以,要赔钱请学校去法院起诉。副校长说,该男生体形粗壮,练过跆拳道。他一年级就打过老师同学,曾对4名老师暴力相向。
3月20日,在樟木头中心小学,教美术的陈老师因收作业时和四年级学生阿彬产生口角,进而遭到后者的暴打。此事引起陈老师旧伤复发,入院治疗,至今还在休养中。
据目睹整个过程的学生阿琴说:“陈老师要收他(阿彬)的作业本,但他拉着不放手。后来,他突然站起来,抓住老师的头发,打她的头,又用膝盖顶老师的肚子,最终将陈老师掀翻在地,还坐到了她身上。”
工伤的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催收作业惹怒暴力小子,暴打女老师致其住院,女老师在上班期间被打伤,不只是校方,作为学生家长难道不应该站出来理性解决问题吗!
家长的态度不禁让人感到心寒,不交医药费还让人到法院去告,家长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孩子需要更多的是家长的鼓励与正确引导,这样的态度是实在不应该啊!(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