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弃婴岛引发争议:保障生命安全还是变相鼓励遗弃?
深圳将建设弃婴岛,旨在保障被遗弃婴儿的生命安全。尽管这一举措无法改变遗弃行为本身的非法性质,但能够有效改善遗弃后的结果,提高弃婴的存活率,真正体现了“生命至上”、“以人为本”以及“以儿童利益优先”的理念。社会福利中心表示,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无辜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
然而,关于弃婴岛是否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社会各界展开了讨论。昨日下午,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徐久透露,该院正在考虑设置“婴儿安全岛”,相关方案正在进行深入研讨,近期将向上级部门申报。他表示,首个“婴儿安全岛”将设在福利院门口,最快可能在明年春节前建成。不过,对于广州模式的具体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徐久并未详细说明,仅表示会按照民政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并参考石家庄等地的经验,与全国普遍做法基本一致。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儿童,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实际操作中,追究遗弃者的法律责任往往面临“立案难、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因此,当法律手段难以有效遏制弃婴现象时,通过建立安全岛等疏导性措施进行有序管理,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有人担忧,设立弃婴岛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导部分人选择遗弃,但建立一个安全的收容环境,让被遗弃的婴儿获得生存机会,目前来看是较为合理且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