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遭遇房屋虚假宣传怎么办?如何维权?
什么是房屋广告虚假宣传?买房过程中,如果被虚假宣传误导,该如何维权?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房产纠纷也日益增多。一些购房者在被房地产广告误导后,购买了与预期不符的房屋,却难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那么,面对房屋虚假广告宣传,业主该怎么办呢?
2010年11月,孟先生在合肥市多个楼盘之间考察,最终选择了一处离市区较近的楼盘。虽然价格较高,但他看重的是开发商宣传的诸多优势。广告中提到:“秉承欧陆新古典主义设计理念,世界级皇家园林,国际级航母配套,五星级豪华会所,国际运动中心、贵族式幼儿园、优质小学、国际风情商业街,满屋名牌,9A精装,全球顶尖物业等,锻造成功人士的王者豪庭。”然而,交房后孟先生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严重不符。
他发现楼盘的绿化率并未达到宣传标准,所谓的“超大面积人工湖”也未兑现。甚至连“皇家园林”这样的描述都显得夸张,实际绿化远未达标。孟先生拿着宣传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但法院在审理后指出,购房合同中并未包含广告中的相关内容,因此无法认定为欺诈,最终驳回了他的请求。
事实上,虚假广告和欺诈宣传是房地产行业常见的手段,但多数购房者并不清楚如何维权。据统计,有90%的业主在诉讼中处于劣势,法院通常依据购房合同来判断责任,而对广告内容的虚假性则难以有效干预。
法律专家指出,房地产广告在销售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预售阶段,购房者所了解的房产信息大多来自广告。然而,由于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完善,法律规范仍存在漏洞,加上部分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虚假宣传现象屡禁不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开发商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这些内容则被视为要约。因此,购房者在选择楼盘时,若是因为广告中的某项内容而决定购买,应确保该内容被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否则在房屋交付后若不符合预期,将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