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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缴物业费被起诉,能否胜诉?物业服务质量与法律责任分析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423

王先生于2007年8月在富豪山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初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较为满意,从未拖欠过物业费。然而,自2010年起,房屋出现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他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王先生自去年2月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截至今年6月30日,他累计欠缴物业费2033元及滞纳金466.08元,共计2499.08元。他表示:“物业未能提供满意服务,我们有权拒绝交费。”另一位被起诉的业主龚先生也提到,小区存在门禁失灵、安保不到位、房屋漏水等突出问题,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下降。两人均表示,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妥善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愿意补交所欠费用。

针对业主的欠费行为,宁乡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豪山庄管理处的刘姓负责人回应称,小区共有600多户业主,物业费已于年初经物价局批准上调至1元每平米。由于部分业主长期拖欠费用,公司已对7名业主提起诉讼。他表示,目前已有四户业主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缴清欠款。“我们是出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考虑。”刘姓负责人强调,物业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业主的欠费行为影响了整体运营,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他补充道,公司多次催缴物业费未果,才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但并未采取断水断电等极端手段。如果业主缴清欠款,公司将撤诉并免除滞纳金。

对于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刘姓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物业仅起到协调作用,会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开发商。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某则指出,物业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值得肯定。他表示,业主拖欠物业费,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李某解释称,如果物业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且无明显过错,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费用,就构成违约。他建议物业与业主之间应加强沟通,相互理解,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形成物业费难收的恶性循环。同时,业主如发现物业服务不到位,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等渠道督促物业改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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