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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警车与行人相撞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最新处理进展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73

今天上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天马大街发生一起警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行人受伤。据网友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警车的挡风玻璃前部出现了类似蜘蛛网的破损痕迹。据记者了解,事故发生后,路面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伤者已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责任划分尚未明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其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1. 若事故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引起,则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 若事故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则根据各自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3. 若各方均无明显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则他方无责任。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责任认定细则或标准,以更准确地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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