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自泸高速重大车祸责任认定:超载、车速、疲劳驾驶成主因
成自泸高速发生严重车祸,据国内媒体报道,12月8日16时许,在自贡往成都方向的成自泸高速汪洋段,距仁寿出口约33公里处,一辆粉粒物料运输罐车追尾了十余辆轿车,导致多辆车起火燃烧,事故已造成多人死亡。
仁寿县安监局局长宋通鑫在当晚介绍称,事故发生前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高速交警到场后对道路进行了交通管制,并处理了该起事故。随后,十余辆车在事发地点分两排停靠等待。大约在16时左右,一辆罐车从后方高速冲来,穿过两排车辆,将一辆轿车撞至车头下方,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才停下。据推测,罐车可能将轿车油箱压爆,因摩擦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现场目击者向成都商报记者描述称,罐车在撞击过程中几乎“见车撞车,见人撞人”,从撞击到停下,距离至少有百余米。目击者刘明和孔先生表示,事发地点视野开阔,天气晴朗,能见度良好,但道路为长下坡,刹车距离较长。他们分析称,罐车之所以能撞开十余辆车并行驶如此远的距离,可能是由于疲劳驾驶或车速过快所致。
来自自贡前往成都的韩剑第一次经历了“生死一瞬间”。他回忆称,事发时自己正停在慢车道上,等待进入快车道。大约快到3:50时,他准备左打方向汇入快车道,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撞击声,随后眼前只剩下一片残损的车体和散落的零件。回忆起那一刻,韩剑声音颤抖:“就像推土机一样碾过去,速度非常快,根本来不及看清发生了什么。”幸运的是,他的车尚未进入快车道,因此逃过一劫,仅左前轮爆胎、左前方后视镜被刮掉,车上人员均安全。他下车后看到前方的重型罐车已起火,黑烟直冲天空。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相关规定:
1.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若事故完全由一方违章行为造成,该方负全部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因无直接因果关系而无责任。例如,某司机因醉酒驾驶突然驶入左侧车道,撞倒一名正常骑自行车的学生,导致学生抢救无效死亡。此事故完全由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引发,因此该司机负全部责任,学生因无过错无责任。
2.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若事故由一方主要违章行为导致,而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则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例如,一名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误入快车道,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挂斗车相撞,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导致其死亡。女学生因违规进入快车道且避让不当负主要责任,司机因未注意观察负次要责任。
3. **同等责任**:若事故由多方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且情节相当,则各方负同等责任。例如,某物资运输公司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50至60公里时速由北向南行驶,前方60至70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余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驶来。陈某不顾会车风险强行超车,双方司机惊慌失措,未能及时避让,导致两车相撞,张某车辆被撞入旁沟。此事故本可避免,但因双方均违反交通法规,故应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按以下时限完成:
– 轻微事故:5日内;
– 一般事故:15日内;
– 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如因情况复杂无法按时认定,需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相应延长认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