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违约是否需支付律师费?合同无约定则无需承担
迟先生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但在最近几个月因经济困难导致连续逾期还款三个月。银行因此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他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同时,银行委托律师发来律师函,要求迟先生支付22万元欠款的5.5%作为律师协商费用。然而,迟先生表示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对律师费的承担作出任何约定,因此他质疑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对此,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出,目前银行仅发出律师函,并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因此一般情况下,迟先生并不需要承担律师费。但律师也提到,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或“因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则迟先生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
根据迟先生所描述的情况,合同中并未涉及律师费的承担条款,因此他无需支付该费用。律师建议,在今后签订按揭合同时,应更加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条款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