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配偶负责清偿
在个人借款中,若债务人不幸去世,债权人面临的风险之一便是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债务人身故后,其遗留的债务应由谁来偿还,如何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案例将为您清晰解答。
安溪人翁某以投资经营饮食店为由,向安溪县某信用社申请贷款2万元,期限为11个月。贷款到期后,翁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便突然去世,未能归还本金。信用社随后向翁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催讨,但未果,遂将翁某的父母、妻子章某及子女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信用社主张,翁某的父母、妻子及子女作为其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然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答辩状,信用社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翁某留有遗产并由上述继承人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翁某所借款项用于投资夫妻共同经营的饮食店,该债务发生于其与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具有无限连带责任,即妻子章某应依法承担该债务的全部清偿责任。
至于翁某的父母及子女,法院指出,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但本案中,信用社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翁某的父母及子女继承了其遗产,因此无法认定他们需承担还款义务。据此,法院驳回了信用社对翁某父母及子女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债务人去世后,其配偶和继承人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需承担清偿责任;若为个人债务,则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三点:一是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经营;三是债务是否合法,如赌债等非法债务则不被法律保护。
本案中,翁某的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因此法院判决其妻子章某承担还款责任,而对其父母及子女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