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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欠条引发夫妻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92

一张欠条引发的债务纠纷

2008年春天,李某与丈夫张某因生意需要,向王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了一张欠条,落款为张某。同年12月,张某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王某认为该笔借款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李某作为张某遗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向李某主张权利。然而,李某拒绝偿还,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1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所欠的15000元是在与李某共同生活期间,因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依据《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张某去世后,李某作为其配偶,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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