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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纠纷:在借条上写俗名有风险吗,有什么风险?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6-03) 浏览 78

起因:个人债务纠纷

案情经过:借条写的是俗名,要回借款费周折。

村民韩某借了2000元钱给王某救急,因王某在家排行老三,村民们平时都叫他“王小三”,王某便也在借条上署名“王小三”,韩某并未在意。半年后韩某索要借款,王某以没有署自己全名、该钱不是自己借的为由拒绝还钱。韩某起诉到法院。法院通过笔迹鉴定和走访调查,最终确认王某就是借款人。在费了很大一番周折后,王某终于还钱。

律师解说:在借条上写俗名有风险吗,有什么风险?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现实生活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或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绝受理。如果遇到借款人赖账,想要确认借款当事人,法院会要求进行笔迹鉴定、提供人证物证等,增加出借人不必要的经济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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