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12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生育保险待遇详解及报销标准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52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具有相似性,将两者合并实施,有助于提高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同时降低运行成本。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也表示,生育保险中最重要的待遇之一是住院费用,其性质与医疗保险一致。然而,由于生育保险和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基金,费用结算时容易出现交叉不清的情况。合并实施可有效减少结算环节,简化流程,节省相关经费支出。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超过6.9亿人口,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仅为1.8亿,不足医保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有专家认为,将小险种合并至大险种,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的有效方式之一。相比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合并至医保体系的阻力较小,但未来是否将工伤保险纳入医保体系,仍有待观察。

据悉,此次试点的12个城市包括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和晋中,试点期限为两年。(新闻来源:东方头条)

生育保险主要提供以下待遇:

12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生育保险待遇详解及报销标准插图

1. **生育产假**:企业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生育或流产,可享受相应的产假。具体规定如下:
– 正常生育或流产的产假为90天;
– 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再增加15天;
– 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再增加60天;
–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 怀孕2个月(含)至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 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 **生育津贴**: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津贴金额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 =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 × 产假天数**。

3. **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不考虑实际支出金额,统一按标准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 顺产:1200元;
– 剖腹产:3000元;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婴增加200元;
– 人工流产:84元;
– 引产:252元。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