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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者投诉:买房承诺入学却难入园,开发商回应仍称“可入托上学”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11

“买房即可上学”的承诺引发业主不满,记者走访了位于西安东郊的御锦城三期住宅小区。业主孙先生表示,购房时开发商曾承诺“买房即可入托上学”,但如今孩子想进入小区内的幼儿园,连报名资格都没有,因为幼儿园的名额早已满额。几位聚集在小区内的业主也纷纷表达了对开发商的不满。一位女士提到,孩子入学是家长非常重视的事情,然而开发商不仅未能兑现承诺,还收取高昂的费用,幼儿园每月2600元,小学每学期5000元学费,再加上停车费,整体费用远超普通家庭的承受范围。她表示,目前半数以上的孩子无法在小区内入托或入学,大家被“买房即可入托上学”的宣传所误导,感到十分后悔。“我们家几乎每户都有孩子,但如今只能把孩子送到外面去上学,每到放学时间,小区门口的送孩子车辆就堵得水泄不通。”她说。

御锦城项目占地超过2000亩,建筑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共分10期开发,目前已完成第8期。开发商为盛恒(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前往售楼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再次表示“买房即可入托上学”。当记者要求采访开发商负责人时,售楼部负责人联系后,婉拒了采访请求。随后,记者于5月30日下午拨打御锦城公开的售楼电话,同样得到了“买房即可入托上学”的答复。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即使这些说明未写入正式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依据《合同法》,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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