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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保障房能否以“指标转让费”形式出售?警惕违规交易风险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525

海南公务员保障房购买需支付高额“指标费”

位于海口国兴西路的和风江岸小区是海南省的公务员保障性住房小区。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出售该小区房源的信息,甚至有人公开销售。据称,若想购买该小区的房产,必须额外支付30多万元的“指标转让费”。购房者支付这笔费用后,卖房者可协助其到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购房者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证上将直接写购房者的名字。卖房者还表示,若购房者不放心,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据中介公司介绍,购房者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中介费按总房款的3%收取,加上“指标转让费”后,便可完成所有购房手续。中介还称,卖房者转让该小区房屋已获得单位领导的同意,若记者有意购买,可先支付8万元订金。卖房者可凭单位开具的证明协助购房者选房,目前卖房者尚未选房,待购房者选定后,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此外,房产证直接写购房者名字,也省去了复杂的过户流程。

然而,公务员是否可以以“指标转让费”的形式出售保障性住房?对此,专家指出:

1. 保障性住房仅限自住,不得违规转让
根据《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41条规定,保障性住房仅用于自住,不得出租、转租、转借、调换,也不得作为经营性用房或违规转让。第35条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需转让,须由政府指定机构进行回购;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政府可优先回购,具体回购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此外,购房人如在出售时需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溢价等费用。

2. 所谓的购房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出,房屋销售中介所称的购房者与卖房者签订的格式合同,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使进行公证,也无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实际上,购房者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几乎不存在,这可能是房产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误导消费者所致。因此,此类交易极易引发纠纷,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务员以“指标转让费”形式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相关部门明确表示,这是严重违规行为。海南省已出台规定,若发现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出售单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将立即免职处理。保障性住房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解决普通群众的住房问题,不应被个别人员用于牟利。

温馨提示:购买所谓“公务员小区”房产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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